万安县有卖酒者,以善酿致富。平生不欺人,或遣童婢沽,必问:“汝能饮酒否?”量酌之,曰:“毋盗瓶中酒,受主翁笞也。”或倾跌破瓶缶,辄家取瓶,更注酒,使持以归。由是远近称长者。
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,相对咨嗟。卖酒者问曰:“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?”聚饮者曰:“吾侪保甲贷乙金,甲逾期不肯偿,将讼。讼则破家,事连吾侪,数姓人不得休矣!”卖酒者曰:“几何数?”曰:“子母四百金。”卖酒者曰:“何忧为?”立出四百金偿之,不责券。
客有橐重资于途者,甚雪,不能行。闻卖酒者长者,趋寄宿。雪连日,卖酒者日呼客同博,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。客多负,私怏怏曰:“卖酒者乃不长者耶?然吾已负,且大饮啖,酬吾金也。”雪霁,客偿博所负,行。卖酒者笑曰:“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?天寒甚,不名博,客将不肯大饮啖。”尽取所偿负还之。
术者谈五行,决卖酒者宜死。卖酒者将及期,置酒,召所买田舍主毕至,曰:“吾往买若田宅,若中心愿之乎?价毋亏乎?”欲赎者视券,价不足者,追偿以金。又召诸子贷者曰:“汝贷金若干,子母若干矣。”能偿者捐其息,贫者立券还之,曰:“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!”其坦然如是。其后,卖酒者活更七年。
魏子曰:吾闻卖酒者好博,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,喧争无家人礼。或问之,曰:“儿辈嬉,否则博他人家,败吾产矣。”嗟乎!卖酒者匪唯长者,抑亦智士哉!
上篇
雨、风、露、雷,皆出乎天。雨露有形,物待以滋。雷无形而有声,惟风亦然。
风不能自为声,附于物而有声,非若雷之怒号,訇磕于虚无之中也。惟其附于物而为声,故其声一随于物,大小清浊,可喜可愕,悉随其物之形而生焉。土石屃赑,虽附之不能为声;谷虚而大,其声雄以厉;水荡而柔,其声汹以豗。皆不得其中和,使人骇胆而惊心。故独于草木为宜。而草木之中,叶之大者,其声窒;叶之槁者,其声悲;叶之弱者,其声懦而不扬。是故宜于风者莫如松。盖松之为物,干挺而枝樛,叶细而条长,离奇而巃嵸,潇洒而扶疏,鬖髿而玲珑。故风之过之,不壅不激,疏通畅达,有自然之音。故听之可以解烦黩,涤昏秽,旷神怡情,恬淡寂寥,逍遥太空,与造化游。宜乎适意山林之士乐之而不能违也。
金鸡之峰,有三松焉,不知其几百年矣。微风拂之,声如暗泉飒飒走石濑;稍大,则如奏雅乐;其大风至,则如扬波涛,又如振鼓,隐隐有节奏。方舟上人为阁其下,而名之曰松风之阁。予尝过而止之,洋洋乎若将留而忘归焉。盖虽在山林而去人不远,夏不苦暑,冬不酷寒,观于松可以适吾目,听于松可以适吾耳,偃蹇而优游,逍遥而相羊,无外物以汩其心,可以喜乐,可以永日;又何必濯颍水而以为高,登首阳而以为清也哉?
予,四方之寓人也,行止无所定,而于是阁不能忘情,故将与上人别而书此以为之记。时至正十五年七月九日也。
下篇
松风阁在金鸡峰下,活水源上。予今春始至,留再宿,皆值雨,但闻波涛声彻昼夜,未尽阅其妙也。至是,往来止阁上凡十余日,因得备悉其变态。
盖阁后之峰,独高于群峰,而松又在峰顶,仰视如幢葆临头上。当日正中时,有风拂其枝,如龙凤翔舞,离褷蜿蜒,轇轕徘徊;影落檐瓦间,金碧相组绣,观之者目为之明。有声如吹埙箎,如过雨,又如水激崖石,或如铁马驰骤,剑槊相磨戛;忽又作草虫呜切切,乍大乍小,若远若近,莫可名状,听之者耳为之聪。
予以问上人。上人曰:“不知也。我佛以清净六尘为明心之本。凡耳目之入,皆虚妄耳。”予曰:“然则上人以是而名其阁,何也?”上人笑曰:“偶然耳。”
留阁上又三日,乃归。至正十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记。